实体法和程序法造句
例句与造句
- 证据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联结点。
- 法律有时被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 证明标准对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有重要的意义。
- 对股东代表的法理基础,可以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 反垄断法一般是国家调整企业垄断活动或其他限制竞争行为的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总称。
- 用实体法和程序法造句挺难的,這是一个万能造句的方法
- 因而,证据法的价值要以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价值取向为基础,同时证据规则作为实体与程序问题的结合点,应当充分发挥协调价值冲突的基本功能。
- 法官的素质、证据规则乃至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都会影响到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裁量,并最终影响到判决结果。
- 因此,提高法官的素质、完善证据规则体系、增强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科学性,引入判例制度,是规范法官剪裁法律事实的根本途径。
- 为此,本文建议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对我国现行有关立法做出修改,主要是修改《担保法》 、完善《拍卖法》 ,并制订一部《民事执行法》以完善民事执行程序。
- 而本部分的重点内容则是探讨股东代位诉讼中的股东诉权之法理基础,笔者分别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视角切入,对多种关于股东诉权法理依据的学说进行了评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作者以为,全面透彻地理解和运用扣船制度,应坚持这样的指导思想:以诉讼公正、效率为目标,注重海诉法和民诉法的协调配合,让实体法和程序法互为御接支持,相溢得彰,并在这样的基础上,统一认识,统一司法,不断扩大我国扣船制度在世界上的影响。
- 并针对我国现行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程序法中“执行第三人”缺乏相应实体权利依据、实体法与程序法有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规定不一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效力不清、当事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不明确等诸多缺欠,提出了制定民法典确定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协调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关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规定、明确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完善程序法规定为债权人代位权实现提供诉讼程序保障的意见。
- 在此基础上,依据目前中国外资并购方面法律法规的现状,结合公司的基本制度和法律的一般理论,分别讨论了外资并购中方上市公司可采用的方式及各方式应遵循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则,如要约收购规则、协议收购规则等;以及外资并购中方非上市公司可采用的方式及应遵循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则,以此构成能服务于外资方并购中方企业的一套完整统一、合法有效的具有实务性的外资并购运作程序,由此作为外资并购法律服务的内容,这是本文研究外资并购法律服务的目的所在,也是本文外资并购法律服务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
- 在这种背景下,本文试图以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依据,结合学者学说,完整地介绍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内容,并根据作者的思考,对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作了若干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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